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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电子合同承诺的送达时间有哪几种?

电子合同由于技术上的特点而显现出于传统纸面合同极大的不同。EDI是电子商务的基础形式,也较完整地反映出电子合同的基本技术原理,因此它一般这里以EDI为蓝本,探究与分析电子合同成立生效过程中的一些的代表性的法律问题。 在EDI系统里,用EDI传送信息而处理物品或服务交易的当事人称EDI交易当事人,对EDI当事人提供服务通讯处理Database信息处理业务者为第三方的服务提供者,它一般并不是交易当事人。在交易当事人之间将基于一般交易约定中的个别条款用EDI方式处理约定,依照这一约定而订立的合同,就是EDI合同。关于电子合同承诺的生效时间,有两种不同的做法: 其一:大陆法系和一些国际习惯上采用的到达主义。 在到达主义中又有两种情况,即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在对话者之间意思表示上采取到达主义,在隔地者之间适用送信主义。 其二:英美法系采纳的发信主义或送信主义。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对承诺的生效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但司法实践采取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合同法第26条对此也采取到达主义,则有些问题不能不特别考虑。 考虑到经EDI方式交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实际上与对话者之间的对话一样瞬间到达,大陆法系采取送信主义的场合是以承诺的意思表示在发送和到达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为其前提,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诺生效问题不应采取送信主义,而应当采取到达主义。 但是,由于利用EDI的方式仍然有一定时间间隔,如到达文件后的保存需要一定时间,在国际外汇市场的金融EDI实践上,一分一秒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设定到达主义的例外。韩国《贸易处理促进法》(1992)第15条第2项规定,受要约方的信息在服务器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里记录后,“度过通常运行时所需的时间后”,被推定以到达。 这即规定在到达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并记录之前的危险,均由信息发送人负担。在这里,关键在于对“度过通常运行时所需的时间”如何处理。美国实践中一直通过EDI的格式合同鼓励交易当事人每天下午2点到5点检查自己的电脑文件箱,超过其时间后,均被推定为到达一方当事人的文件箱。 中国合同法第26条、第16条与韩国立法相同,采取到达主义。采取到达主义则承诺者的意思表示到达的地点为其合同的成立场所。在EDI合同的场所一般情况下,交换信息的当事人之间事先对合同管辖问题有约定时,其合同成立的场所也依照这一约定来确定。 但没有这一约定时,应以服务提供者的地点为其合同成立场所。但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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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旅游行业签署电子合同有哪些优点?

当我们需要跟团去旅游不用到门店,只需要一部手机,行程也展示得非常详细,所有流程都在手机上进行操作,只需约定时间背上背包旅游即可。 这样的场景到这个信息化时代已经不再是假设,旅游电子合同的推出,让游客与旅行机构之间实现了合同的在线签署,通过第三方平台的合同数据存证,比以往纸质合同的签署更加方便,更加安全,游客也能实时查看到签署的合同,旅游过程更加安心。 旅游电子合同在进行签署之后会上传到君子签平台,同步司法机构,当旅行中出现纠纷时可以在线公证、鉴定和一键仲裁,不用在担心传统旅行社“坑人”的问题。 对于游客而言,行程中也可以随时通过移动端翻开合同内容、进行参照,对比传统纸质合同更多了一份保障。 而对于旅行社而言,传统游客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而且纸质合同本身和打印、签字等众多繁琐的环节也是需要有成本的,而且遇到需要找出对应游客合同时更加糟心。 旅游电子合同所有流程都是在线上完成,旅行机构只需要一个负责人就可以实现在线合同的管理,查找起来也更加方便,不用再去面对打印、签字等繁琐的业务流程。 不仅省去了游客跑腿的麻烦、节约了合同用纸,在市众多的旅行机构看来,实行旅游电子合同的重要作用,更在于能规范合同管理、杜绝合同纠纷。 原来将纸质合同搬上线上平台,实现签订详细的电子合同附加服务,传统纸质合同中很多附加的条款都容易被用户所忽略,而在电子版合同中明确了详细的服务内容、资费。 在一些小型旅游团中经常会出现强制消费的现象,传统纸质合同中没有对游客的行程安排和购物点进行详细的说明,而在电子版的合同中,这些内容就成了旅行团必选的内容,最大程度的规范了旅游行业,成为了规范旅游行业的“一把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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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什么样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才靠谱?

如今,企业对电子合同的需求越来越大,使用电子合同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对于企业来说,自行开发电子合同签署系统成本高,且法律效力存疑,因此大部分企业选择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服务。   而在众多电子合同服务商中,什么样的平台才靠谱? 认证可靠 纸质合同经常出现冒签、代签、“萝卜章”等问题,电子合同也不例外,必须确保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防止冒签、代签等现象。 君子签拥有活体人脸检测、银行卡四要素、U盾等八大认证方式,确保签约主体真实有效。 加密可靠 电子合同没有可靠的加密方式,易被篡改,就没有法律效力,出现纠纷后往往最后不能被司法采纳。 君子签拥有独家专利技术——保全链,自主研发的保全链是利用区块链(Blockchain)的底层技术,对数据进行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通过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对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签约主体、签约行为、签约地点、阅读记录,全程的证据固化。保障用户信息不可篡改、时间不可篡改、电子数据不可篡改。 存证可靠 单方面的存证并不一定能被司法采纳,申请存证的一方完全存在篡改动机,他们有可能在篡改后再存证。因此只有提供了可靠存证手段,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才能得到保障。 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权威部门,共同搭建起联盟区块链,保全数据即时同步到区块链各个节点,真实可靠,是国家司法认可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 接入便捷 对接企业平台属于比较复杂的工作,不同的企业其自身平台不一样,有的中小企业甚至没有自己的平台,因此在进行筛选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商时,应考虑是否具备标准的API/SDK/SAAS,整个接入过程是否做到了便捷性的要求。 君子签提供一站式的运营接口解决方案,客户不需要再另行对接多家供应商。各种强大的API、SDK接入方式,接入时间短,接入方式简单,还可提供本地化部署,大大提高了客户系统的接入效率。 法律配套 用户在遇到纠纷时,需要电子合同平台协助出具电子证据用于司法鉴定。平台方是否能够快捷的对接司法机构,便是用户处理纠纷周期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君子签通过同步各大司法机构,用户只需要在君子签平台就可以实现一键在线申请公证、司法鉴定和在线仲裁等服务,合作的法律机构也可以为用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的解答。 通过将区块链与司法结合,君子签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开辟了电子合同领域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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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如何鉴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兴签约方式,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电子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保证其法律效力?如何鉴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呢? 电子合同本身是电子数据,其法律效力在于发生纠纷的时候,电子合同是否能成为呈堂证供。在法庭上,证据应该是诸如物品、文件、陈述、鉴定书等非抽象的证明材料。 这两者是矛盾的,但如果能保证电子数据在产生、传输、保存过程中未被篡改,且有对应的证明,那么电子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比如数据保全证书、公证书、司法鉴定书等,这些就成了具体的证据。 而出具这些证明的前提是可靠的存证,所以,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对电子合同签署的全过程进行存证。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因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点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被采信比较困难,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刚好解决这一难题。 电子合同签订 《合同法》第10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电子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签名法》第2条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因此,电子合同既然以数据电文作为载体,即能够作为书面形式合同的一种,可以得到《合同法》的认可与适用。 《电子商务法》第47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48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取证鉴定 合同的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的内容外,更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 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但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电子签名法》第13条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方平台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3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 《合同法》第16条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 “指定特定系统”通常就是指第三方平台。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方平台所使用的互联网存证、固证技术(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也被司法认可,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第11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规定第一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这意味着电子固证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 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 君子签 电子合同,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构,电子合同的签署、存证、传输等整个过程都是被公证的,如有需要,可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在线仲裁等,免去了传统出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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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如何运用区块链保证电子合同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本身是电子数据,其法律效力在于发生纠纷的时候,电子合同是否能成为呈堂证供。 在法庭上,证据应该是诸如物品、文件、陈述、鉴定书等非抽象的证明材料。 这两者是矛盾的,但如果能保证电子数据在产生、传输、保存过程中未被篡改,且有对应的证明,那么电子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比如数据保全证书、公证书、司法鉴定书等,这些就成了具体的证据。 而出具这些证明的前提是可靠的存证,所以,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对电子合同签署的全过程进行存证。 除了传统存证以外,区块链存证正成为热门,使得电子合同更具法律效力。 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系统,电子合同签约记录存储在由多方共同维护的共享账本上,不可篡改,不可抵赖,不会丢失。 区块链虽是分布式记账,但通过要素加密存储,其内容和参与者身份均被加密,可保护签约方隐私。 如果区块链上链接的是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机构,那么电子合同从产生起就有了司法机构的权威背书。 比如君子签电子合同,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构,电子合同的签署、存证、传输等整个过程都是被公证的,如有需要,可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在线仲裁等,免去了传统出证的麻烦。 区块链存证可信度更高,但被法律认可吗?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6日发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因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点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被采信比较困难,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刚好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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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电子合同如何轻松管理海量劳务合同?

对于HR来说,每天处理入职、离职、证明、转正等手续,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中大量基础重复性工作,再加之现在企业人员流动性大,求职者身份核实难、异地签署效率低、合同管理繁琐、印章被盗用风险大。 这一系列的问题耗时耗力,传统纸质合同签署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力资源部门快速发展的需求,造成企业在数字化全面升级的进程中出现短板,内耗十分严重,很多HR根本没有时间把精力放更重要的事情上。 劳动关系管理难题 签署量大 当企业成立新的项目部、事业组,或在全国更多城市成立办事处、分公司,那么就需要招聘更多的人员,加上现在企业内部的人事变动、员工自然离职等诸多情况,巨大的签署量是让每一个HR倍感压力的事情。 身份核实 招聘时不管是应聘者通过网络应聘还是现场应聘,几乎没有权威的认证机构来证明应聘者的身份,比如一个逃犯冒用他人身份在某公司工作三年,对于应聘他的HR来说,也很难分辨身份真伪。 异地签署 公司较大分公司多,合同需要邮寄,邮寄成本高,邮寄时间长,经常排队用印,还需多头审批,办事效率低,易导致错失优秀人才。 合同印章管理 印章使用频繁,谁用了印章,用来干什么了,没有权威、明确的记录,员工滥用印章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日常各种通知、公告、审批等重要的文件。这些文件都需要一点点归档,要调用时只能去办公柜里大海捞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入职的员工,无论其供职多久,其相关资料必须在公司保存三年。对于人员流动大的企业HR而言,别说完成招聘指标,光是员工资料管理就够受了。 如何能够更准确、更高效、更安全同时又更便宜的去完成各类人事行政文件的审批、签署和管理,君子签给出了解决方案。 君子签适用于企业员工管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不仅能大量节省合同打印、快递、存储和管理成本,更能大幅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君子签解决方案 快捷签署 在线合同签署,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大大的提高HR工作效率 签署模式多样,短信、微信、官网3分钟完成签署 根据客户自身系统的不同,君子签可提供本地化部署、API对接,以及SaaS服务 实名认证 提供身份证、数字证书、银行卡要素、人脸识别等8种身份验证方式 多种验证方式灵活组合,单选、多选、交叉认证,确保签署人真实身份 合同管理 所有合同存储在云端,一键检索省时省力,节点提醒便捷安心 电子合同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记录、系统加密生成电子数据,彻底杜绝了合同代签、篡改的安全隐患 实现在线签署操作数据全程留痕和存证,为后期合同审计、印章审计留下有效凭证 签章管理 随时随地管理、授权签章的使用 借助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印章管理员可追溯每一次用印信历史,为企业印章的合理使用与风险防范提供可靠依据 未来99%的纸质合同签署将被电子合同所取代,这也是社会经济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人力资源领域,君子签电子合同成为HR们的最佳拍档,重新定义了HR们的工作方式,将他们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化和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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