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电子签章,君子签,平台型互联网科技,互联网平台,平台服务商入驻协议电子签,用户注册协议电子签章,跨平台合作电子签约,互联网企业内部电子签章,电商平台电子合同,生活服务平台电子签约,君子签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平台文件,平台合规电子签章,互联网企业劳动合同电子签
电子签章,君子签,农业,数字农业,农资采购电子合同,农产品产销协议电子签,农业土地流转电子签章,田间作业单据电子签署,农业项目投资协议电子签,农机租赁协议电子签章,君子签农业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农业文件,农产品电商电子签约,农村合作社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君子签,文旅行业,文旅跨域合作电子签,旅行社游客出行合同电子签,酒店民宿入驻协议电子签章,文旅项目投资协议电子签约,景区票务电子签章,文旅活动免责协议电子签,君子签文旅行业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文旅合同,OTA平台电子签约,文旅合规电子签章
电子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加装电梯、公共空间运营、住建监管
电子合同、碳排放权交易、环保监管、绿色供应链、碳足迹核算、可再生能源、ESG管理
电子合同、教育数字化、教学管理、资源共建、终身学习、家校协同、教育公平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立即咨询
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免登录,在线真人客服咨询
咨询后,回看咨询记录更方便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主动回访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文件快速签署,产品动态即时了解
申请试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