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8-9187
合作咨询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章 失业保险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09-24 16:59: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相关内容

跨境贸易行业:电子签章如何破解“全球签约”难题?君子签跨境解决方案解析

电子签章,君子签,跨境电子合同合规,外贸协议电子签章,君子签跨境贸易方案,国际货运电子签约,多语言电子签章应用,跨境电商电子协议

汽车行业:电子签章如何为全产业链“踩下加速踏板”?君子签汽车行业解决方案解析

电子签章,君子签,汽车采购电子合同,经销商对账电子签章,君子签汽车行业方案,购车协议线上签,汽车物流单据电子签署,新能源汽车销售电子签约

医疗健康行业:电子签章如何筑牢智慧医疗的“信任防线”?君子签医疗解决方案解析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病历电子签章,医疗知情同意书线上签,君子签智慧医疗方案,远程会诊协议电子签署,医疗设备采购电子合同,医保结算电子签章合规

激活社区商业新活力:电子合同在商户入驻、联营分成与便民服务中的实践探索

电子合同、社区商业、商户入驻、联营分成、便民服务、智慧社区、基层治理

重塑会展价值:电子合同在招商签约、展商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创新应用

电子合同、会展经济、招商签约、展商协议、知识产权保护、数字会展、智慧场馆

驱动制造升级:电子合同在供应链协同、订单管理与质量追溯中的深度赋能

电子合同、制造业、供应链协同、订单管理、质量追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

以场景为钥,开启未来:政策东风下的君子签与新应用浪潮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2025电子合同平台最佳推荐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立即咨询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 2014- 重庆君子签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渝ICP备14003483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78号 信查查 举报电话:023-65069621 举报邮箱:kefu@ebaoquan.org

信息
X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