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201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通过 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连续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
已连续使用至商标局首次受理新放开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之日的商标,与他人在新放开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首次受理之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九十三条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由商标局制定并公布。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规则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九十四条 商标局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
第九十五条 《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是权利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凭证。《商标注册证》记载的注册事项,应当与《商标注册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商标注册簿》确有错误外,以《商标注册簿》为准。
第九十六条 商标局发布《商标公告》,刊发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
《商标公告》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发布。
除送达公告外,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视为社会公众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第九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第九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电子签章,君子签,平台型互联网科技,互联网平台,平台服务商入驻协议电子签,用户注册协议电子签章,跨平台合作电子签约,互联网企业内部电子签章,电商平台电子合同,生活服务平台电子签约,君子签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平台文件,平台合规电子签章,互联网企业劳动合同电子签
电子签章,君子签,农业,数字农业,农资采购电子合同,农产品产销协议电子签,农业土地流转电子签章,田间作业单据电子签署,农业项目投资协议电子签,农机租赁协议电子签章,君子签农业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农业文件,农产品电商电子签约,农村合作社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君子签,文旅行业,文旅跨域合作电子签,旅行社游客出行合同电子签,酒店民宿入驻协议电子签章,文旅项目投资协议电子签约,景区票务电子签章,文旅活动免责协议电子签,君子签文旅行业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文旅合同,OTA平台电子签约,文旅合规电子签章
电子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加装电梯、公共空间运营、住建监管
电子合同、碳排放权交易、环保监管、绿色供应链、碳足迹核算、可再生能源、ESG管理
电子合同、教育数字化、教学管理、资源共建、终身学习、家校协同、教育公平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立即咨询
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免登录,在线真人客服咨询
咨询后,回看咨询记录更方便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主动回访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文件快速签署,产品动态即时了解
申请试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