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签章,君子签,平台型互联网科技,互联网平台,平台服务商入驻协议电子签,用户注册协议电子签章,跨平台合作电子签约,互联网企业内部电子签章,电商平台电子合同,生活服务平台电子签约,君子签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平台文件,平台合规电子签章,互联网企业劳动合同电子签
电子签章,君子签,农业,数字农业,农资采购电子合同,农产品产销协议电子签,农业土地流转电子签章,田间作业单据电子签署,农业项目投资协议电子签,农机租赁协议电子签章,君子签农业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农业文件,农产品电商电子签约,农村合作社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君子签,文旅行业,文旅跨域合作电子签,旅行社游客出行合同电子签,酒店民宿入驻协议电子签章,文旅项目投资协议电子签约,景区票务电子签章,文旅活动免责协议电子签,君子签文旅行业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文旅合同,OTA平台电子签约,文旅合规电子签章
电子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加装电梯、公共空间运营、住建监管
电子合同、碳排放权交易、环保监管、绿色供应链、碳足迹核算、可再生能源、ESG管理
电子合同、教育数字化、教学管理、资源共建、终身学习、家校协同、教育公平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立即咨询
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免登录,在线真人客服咨询
咨询后,回看咨询记录更方便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主动回访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文件快速签署,产品动态即时了解
申请试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