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与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有关的利好信号持续不断,国务院、国家税务局、银保监会、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最高法、人社部等国家各级机关相继出台电子签名/签章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在各行业的推广和使用,电子签名正迎来行业发展的爆发期。
今天,小编盘点汇总了今年以来截止目前的相关政策法规、倡导及实践信息,我们一起花几分钟时间来了解一下吧~
1月
1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传统的纸质证书成为历史。电子职称证书与以往纸质证书相比具有获取快、环节省、查验准、补证易等明显优势。
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服务中心APP同时启用,将提供电子证照领取、网上预约等服务。
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相关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消息,全省居民通过电脑、手机等,足不出户就能便捷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登记、申报征收、查询申诉、通用业务服务等。
1月11日,广东省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医保电子凭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看病买药可刷医保电子码。
1月1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简化就业报到手续,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实行电子报到证和纸质报到证“并行模式”,而后逐步取消纸质报到证。
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利用大数据,助力保险业务发展,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险”的一体化健康保险服务业发展平台。
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表示即日起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四个地区试点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2020年6月1日起,将应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机制扩大到全国其他地区。
2月
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线下门诊压力。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
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表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保险公司可开展电子化回访。电子化回访适用于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应回访的全部人身保险业务。
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等。
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在发布会上表示: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扩大在线办理事项,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
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强调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网上立案、规范在线庭审、规范在线裁判、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加强在线诉讼服务等要求。
2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答记者问时直接指出,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的认同,促进线上业务办理得更顺畅快捷。另外叶燕斐谈到,金融机构也要修订好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适应线上办理业务的需要。
2月28日起,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电子客票退票手续。对于已领取报销凭证的电子客票或使用现金购买的电子客票,旅客可先行在网上办理退票,再于180天内到任一车站完成退款等相关手续。
3月
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理。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配套建立在线处方审核制度。
3月3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除用户特别提出请求外,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3月4日,人社部回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电子劳动合同法律效力。
3月4日,山东省财政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契机,推行票据业务线上办理,简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上线流程,“零见面”完成改革上线和技术准备工作。
3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3月6日,国内出台了电子签章技术国家标准--GB/T 385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此技术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采用密码技术实现电子印章和电子签章的数据结构定义,以及相应的生成与验证流程,同时,适用于电子印章的开发和使用,也可以用于指导该类系统的检测。
3月10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月17日起,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的医保电子凭证已经实现全国覆盖,看病、买药无需再带卡,手机刷码就可以进行医保支付。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细致和完善,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作为实现政务服务“线上化”的重要技术手段,不仅帮助政务部门实现了降本提效,还有效优化了组织业务流程,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在国家各级机关的推动下,在效率、成本及体验方面均优于纸面合同的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已逐渐应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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