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社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明确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并鼓励其全面应用。以下是人社部发布的相关政策汇集:
一、明确电子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政策
2020年3月: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这一文件首次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为后续的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全面应用的政策
2021年7月:人社部印发《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人社厅发〔2021〕54号),进一步鼓励和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全面应用。该指引详细规定了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环节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不可篡改性。
2022年9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实施电子劳动合同百城覆盖行动的通知》,旨在通过百城覆盖行动,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这一行动标志着电子劳动合同的全面推广应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地方人社部门的响应与实施
在人社部的政策指引下,近60个地方人社部门纷纷出台具体措施,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的普及应用。例如:
北京市:2020年11月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适用范围、具体实行措施以及应用场景做出了详细规定。
沈阳市:2020年11月发布《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通辽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试点单位,通辽市人社局于2023年3月1日率先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份电子劳动合同,并积极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的全面覆盖。
随着人社部及各地人社部门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劳动者开始接受并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的普及应用不仅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的效率,降低了企业用工管理成本,还促进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优化和升级。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持续推动,电子劳动合同有望在更多领域和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劳动合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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