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8-9187
合作咨询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二、回避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3-07-17 14:08:05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审判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相关内容

中国首季经济成绩单亮眼,数字化浪潮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房地产交易数字化革命:君子签电子签章如何破解“签约难、周期长”行业顽疾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签章平台,房地产电子签章系统,线上购房合同签约平台,区块链存证房屋买卖合同,物业费电子签约解决方案

人力资源数字化升级利器:君子签电子签章重塑企业用工管理全流程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签章平台,人力资源电子签章系统,劳动合同电子签约平台,员工入职无纸化解决方案,区块链存证用工协议

金融行业合规新标杆:君子签电子签章如何赋能安全高效的金融业务签署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签章平台,金融业务电子签章合规,区块链存证金融合同,在线贷款签约系统,电子保单签署平台

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新引擎:君子签电子签章助力“一网通办”高效落地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签章平台,政务服务电子签章,区块链电子签章解决方案,一网通办数字化转型,政务公文在线签署

电子合同如何保障信息安全?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司法认定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从白纸黑字到数字签章:电子签名法 20 年与君子签的创新征程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立即咨询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 2014- 重庆君子签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渝ICP备14003483号-1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78号 信查查 举报电话:023-67686535 举报邮箱:kefu@ebaoquan.org

信息
X
确认